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化工事业部受标的需求单位委托对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对氯化钠盐水大通量过滤膜进行对外公开招标。欢迎贵公司/厂前来参加投标。
1.1.招标人: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化工事业部。
1.2.标的需求单位: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
1.3.招标内容:氯化钠盐水大通量过滤膜采购。
1.4.交货日期:2026年5月30日前交货。
1.5.交货地址: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金龙路2号。
1.6.收货单位: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
1.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8.投标人资格要求
1.8.1投标申请人基本资格:
1.8.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1.8.1.2投标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⑴投标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⑵投标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⑶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
⑷在既往履约中未发现不良记录。
1.8.1.3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1.8.1.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1.8.2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8.2.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招标产品的制作销售或销售。
1.8.2.2具有招标产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1.8.2.3投标人必须为专业生产或代理此类产品厂家,且同类型产品5家以上成功的使用业绩。且具有本次招标所要求的生产规模或供货能力。
1.8.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4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违法行为。
1.9.招标文件的获取
若贵公司有意参加本次公开招标,请于公告之日起把以下资质材料扫描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发送到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化工事业部指定邮箱jljtztb_3N@vip.163.com,过期不予受理。提交资料如下: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证明(合同)和公司简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近叁年经审计后的财务报表或企业年度财务报告。
1.10.标的物技术特性
1.10.1设备及配件名称、规格、数量:详见附件:《氯化钠盐水大通量过滤膜技术要求》
1.10.2 标的技术要求:详见附件《氯化钠盐水大通量过滤膜技术要求》
1.10.3氯化钠盐水大通量过滤膜其它技术要求,详见第五部分技术部分。
1.11.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报名前由我司进行初步资格审查,但最终资格审查将在开标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后我司将告之投标人,请投标人于2026年4月14日17:30时之前(节假日除外),以“回复函”形式邮件招标联系人。
1.12.标书购买:
1.12.1截止时间:2026年4月15日下午17:30时前,过期不予受理。
1.12.2标书费用:购买价格100元/套。售后不退,汇款注明“氯化钠盐水大通量过滤膜采购招标咨询费”。
1.12.3缴费账户信息:详见招标文件相关内容。
1.13投标保证金
1.13.1投标人应提交¥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作为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电汇形式缴纳,转账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投标人若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无效。若投标人中标,5个工作日内,投标人向招标部门书面申请将投标保证金转作履约保证金,并补齐履约保证金不足的部分至40,000.00元的履约保证金;若未中标,我公司将于10个工作日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1.13.2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2026年4月20日12:00时前,提交投标保证金到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汇款须标明:氯化钠盐水大通量过滤膜投标保证金。
1.14.投标文件的递交
1.14.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4月21日09:00时前,过期不予受理。
1.14.2标书方式:电子标书和纸质标书。
1.14.3投标方式:现场投标、邮寄标书和加密电子邮件的方式投标。
1.14.4投标地址: 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金龙路2号,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
1.14.5邮寄地址: 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金龙路2号,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邮编618500。
1.14.6投标邮箱:jljtztb_3N@vip.163.com
1.14.7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邮寄递交标书的以送达签收时间为准,加密PDF版本电子标书以送达邮箱时间为准,开标时向投标人询问密码)。
1.15.开标时间、地址
1.15.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1.15.2开标地址: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金龙路2号,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
1.15.3联系方式
技术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5183696799
投标联系人:贾先生 联系电话:13990288927 邮箱:jljtztb_3N@vip.163.com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化工事业部
2026年4月2日

